【109-1交通資訊】交通部公路總局推行110年「東部地區使用電子票證搭乘公共運輸轉乘優惠」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2-11
親愛的師長與同學大家好: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109年12月8日北監花站字第1090377104號函辦理。
二、交通部公路總局為提昇電子票證使用率及增加公共運輸運量,原訂推行109年「東部地區使用電子票證搭乘公共運輸轉乘優惠」實施期程至109年12月31日止;為持續鼓勵民眾使用公共運輸並提高電子票證使用率,爰將暫續實施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三、只要使用電子票證於宜、花、東地區搭乘鐵路、國道客運、公路客運或市區客運後進行轉乘,即可享有公路客運基本里程或市區客運一段票免費的優惠(每趟次票價最高減免22元),轉乘優惠時間訂為6小時內且不同路線轉乘每日優惠次數不限。
四、請本校教職員生多加利用。
您平安,學務處開心!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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