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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6學年度學生團保理賠申請相關資料(南山人壽保險公司)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08-03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注意事項

 

無論在學生、休學生、分期付款學生或辦理延期繳費學生等,均需在

    開學日算起30天內繳交「團保費」使得辦理學生團保理賠申請

二、保險公司受理時段:週二、週四下午14時至16時,行政大樓生輔組辦公室#1櫃台

三、提出申請期限:無論事故傷害或疾病住院理賠申請,請於1個月內提出;

                  如療程未結束請提出申請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四、應繳交文件:

    1.學生團體保險金申請書(未滿20歲,法定代理人需簽名)

     及個資同意書

    2.就診收據(正本或副本蓋有與正本相符之戳章)。

    3.診斷證明書(若不同醫療院所各一份,註明所有就診日期)。

    4.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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