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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12-29
一、實施原則:
(一)由各大專校院社團透過學校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之長期合作計畫,每學期宜規劃 4 次以上活動(含 4 次,一年為 8 次以上,至少有 1 次為戶外活動)為原則。
(二)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如有辦理短期營隊活動或校外參觀活動之必要,應由雙方學校自籌經費辦理。

二、申請限間自111年12月23日(五)止

三、申請表格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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