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機會】高雄市立美術館114年度春季實習
一、高雄市立美術館114年春季實習作業時間如下:
(一)實習日期與時間如下述:
1、實習日期:自114年1月14日(二)至5月29日(四)。
2、實習時間: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
3、實習時間請參閱實習生需求表(附件1),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依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附件2),倘實習總時數未達200小時或請假時數(含事、病假及曠職時數)累計達 64 小時以上,高雄市立美術館不發給實習證明。
4、114年1月14日(二)至5月29日(四)為全程實習日期,倘預計需請假時數逾64小時、無法配合來館實習者請勿申請。
5、詳細資訊可逕至高雄市立美術館網頁瀏覽、下載。(網址:www.kmfa.gov.tw)
(二)公告錄取結果:113年11月30日前公告於高雄市立美術館官網(www.kmfa.gov.tw)。
二、凡欲參加實習者,需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技能,並依據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辦理申請登記。申請文件如下:
(一)實習申請書乙份。
(二)就讀學校(含系所)發正式公函(請使用正確公文格式)予高雄市立美術館,或提供推薦函(推薦人身分不限)兩封,二項擇一。
(三)自傳(含實習理由等,格式不拘)。
(四)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等。
三、有意願參與實習者,申請方式如下(以下二擇一)
(一)學校統一申請:依上開說明一、二備妥實習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於113年10月24日(四)下午5點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學務處畢業生及校友服務組黃小姐wenwen@gms.ndhu.edu.tw,逾期恕不受理。(聯絡方式:學生活動中心1樓C106室,03-8906283)
(二)個人自行申請:依上開說明一、二備妥實習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需含推薦函),於113年10月31日(四)前(郵戳為憑),郵寄或親送至高雄市立美術館行政區教育暨公共服務部,並請於信封外加註為實習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