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3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限桃園市籍)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0-04
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桃園市113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
限設籍桃園市學生,前學年學業平均成績80分(身心障礙60分)以上者申請 (不含大一新生及研究生)。
申請方式:送生輔組彙辦
申請期限:113.10.31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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