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13-1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限屏東縣籍)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0-16
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屏東縣113-1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
限設籍屏東縣,低或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突然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前學期學業成績80分以上(研究所85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未領公費或政府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者申請 (不含一年級及碩、博班三年級以上)。
申請方式:送生輔組彙辦
申請期限:113.10.28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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