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3(一)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限台南市籍)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1-17
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臺南市113(一)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
限設籍臺南市六個月以上具平埔族群血統學生(不含研究生),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申請:(1)前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且各科不低於60分。(2)參加平埔族群語言相關競賽活動獲頒獎狀或領有成績優異證明文件。(3)參加競賽成績優異或其他優異表現且有相關證明者。
申請方式:自行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申請期限:114.02.24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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