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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力教育基金會113-2清寒獎助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05
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得力教育基金會113-2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
限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未享公費、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二萬元,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在80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受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申請 (不含研究生)。

申請方式:自行送件申請
申請期限:114.03.01至114.03.20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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