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3-2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限臺北市籍)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19
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臺北市113-2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
本項補助對象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學,勞工離職期間為113年10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期間,至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且符合非自願離職失業1天以上未滿6個月者,另需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者申請。
申請方式:由家長以家戶為單位,自行送件申請
申請期限:114.03.31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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