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114年清寒女學生助學」(大一至大三)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5-17
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114年清寒女學生助學」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
限家境清寒女性學生,全家每人每月收入未超過當年度最低基本工資、全家存款本金未逾10萬元、全戶房地總值未逾100萬元(自住者不限),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未受小過以上處分者申請(不含研究生及大四應屆畢業)。
申請方式:送生輔組彙辦
申請期限:114.07.15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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