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輔導】114學年度第2學期社團輔導老師學年中改聘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02
各位社團同學大家好:
114學年度第2學期擬改聘社團輔導老師之社團,請於115年2月23日(一)至3月9日(一)下午5:00前備妥下列紙本文件繳交至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提出申請:
1.社團輔導老師年中改聘申請表。
2.新任社團輔導老師資料表及佐證資料(1-2項)。
3.輔導老師入帳資料表(114-2)。
4.輔導老師費收據(114-2)(需請輔導老師親自簽章)。
5.東華大學校園性別平等聲明書(為校外老師請繳交一份並親自簽章)。
6.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輔導老師為校外人員須繳交一份3個月內申請之良民證。
(相關表格請至https://rb005.ndhu.edu.tw/p/412-1005-3077.php下載填寫申請)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學生社團輔導老師聘任辦法》第九條:「輔導老師須於學年中改聘時,學生社團負責人需於第二學期開學日起十五日內重新提出申請,提送「社團評議委員會」審核,陳請學務長聘任之」辦理之。】
※未申請改聘輔導老師之社團,除輔導老師基本資料(含入帳資料)有異動外,本學期無須繳交任何資料至課外活動組。
承 辦 人︰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游雅筑 助理
聯絡電話:(03)890-6236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