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114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限花蓮縣籍低或中低收入戶)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04
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花蓮縣114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
限設籍花蓮縣,低或中低收入戶、未享有公費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113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一年級提供114-1學期成績)學生申請 (不含研究生)。
申請方式:送生輔組彙辦
申請期限:115.03.31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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