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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為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擔任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一案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09

1.實施對象 年滿 18 歲以上,具有我國國籍之大專院校學生。

2.實施期間:115 年 4 月 1 日至 115 年 9 月 30 日止。

3.大專院校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應依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第 60 條規定,參加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 會舉辦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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