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5年第2次約聘辯護人公開甄選(115年9月11日截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29
一、名額:依成績順序擇優錄取,備取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依序遇缺聘用。
二、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於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且無他國國籍者。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取得證書,領有中華民國律師證書,並在中華民國執行律師職務2年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指貪污判刑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或依法停止任用等情形)。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須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三、待遇:依「法院約聘辯護人聘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要點」第5點、第7點規定辦理。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115年9月11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報名,申請人應檢齊應備文件,於115 年9月11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236202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報名約聘辯護人公開甄選』字樣,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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