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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115年「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30
​一、​​依該部115年7月27日臺教授青字第1150000354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志願服務法,表揚對推動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體育業務及青年發展業務,有具體優良事蹟之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如有符合旨揭計畫獎勵資格之推薦對象,請依計畫規定辦理推薦事宜(推薦志工或志願服務團隊應於本年9月30日前提出送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評審;推薦運用單位應於本年9月15日前提出送本部審查,皆以郵戳為憑)。
​三、​​旨揭計畫書可至該部青年發展署網站「訊息公告」之「獎項專區」下載(網址:https://www.yda.gov.tw),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林瑋庭(電話:02-7736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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