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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職場零距離:產業體驗行動」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11

115-1「職場零距離:產業體驗行動」計畫 •

本計畫依據本校115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學生職涯競爭力提升】項目辦理。

💥補助項目: • 產業職場觀摩參訪。 • 職涯相關座談會或講座。

💥計畫申請暨核銷期程 • 接受活動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1月1日止。 • 經費核銷暨成果提送截止日116年1月15日。

💥每學系補助場次:本學期至多3場(不限參訪或講座),每案均需填寫申請表。

👉️補助辦法:請於活動開始前2週提出活動申請表,最後申請截止日為115年11月1日(各欄位請填寫明確),送學務處畢服組審核。

(一)產業職場觀摩參訪補助項目:交通費、講師費、保險費、餐費(不補助早餐與茶點)、住宿費(學生每人1,500元為上限)、雜費(每案2,000元為上限),帶隊師長、行政人員差旅費若用本計畫支用者,需提供「無重複支領所屬院系差旅費」之相關證明。 ※補助額度:新臺幣每案10萬元為上限。 ※高鐵與住宿僅能擇一申請。

(二)座談/講座補助項目:講師費、講師交通費、餐費(或茶點,擇一)、雜費(每案1,000元為上限)。 ※補助額度上限:每場最高1.2萬

(三)活動結束資料繳交:請於116年1月15日前將以下資料送本處畢業生及校友服務組:

1.電子檔上傳信箱: a8825402@gms.ndhu.edu.tw (楊庭偉助理 分機:6286)

(1)活動照片5張原始檔。

(2)活動成果記錄表電子檔(各項內容請務必填寫,缺漏者一 律退回,敬請全力協助)。

(3)參加人員簽到或名冊(個資請提供姓名、系級即可)

(4)產業職場觀摩參訪同意書(無則免附)

2.書面資料:

(1)費用核銷相關資料(需正本、需打統編、並符合本校報帳相關規定),單據黏貼於A4紙張上,並註明入帳資料。

(2)活動宣傳資料(海報或其他相關資料,核銷使用)

3.鼓勵參與學員填寫活動心得(需滿800字以上,並於1月15日前併成果報告傳至收件信箱,經評選優秀100名,每人可獲得100元禮券,每人限領一次)。

4.為配合校務精進經營計畫管考需求,逾期未回覆完整成果資料者(116年1月15日),取消下次受補助資格。

5.活動盡量以大眾交通工具為主,租車者,務必為合法之汽車公司,並承租車齡五年以下車輛。

6.企業參訪活動請務必辦理參與活動學生之保險並需符合本校「學生校外活動安全輔導辦法」相關規定。

其他相關規定

(一)由於本學期計畫期程至116年1月31日止,故無法於116年1月15日以前完成活動辦理暨核銷者,一律無法提供補助,敬請各單位提前規劃活動時程。

(二)活動完成後請務必詳細填寫所附計畫成果記錄表,並傳至收件信箱。

(三)若申請項目與學生職涯力發展無關,將不予補助。

(四)申請相關表件可至學務處畢服組網頁下載。

(五)本案聯絡人:楊庭偉 計畫助理 分機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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