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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於校內垃圾桶亂丟菸蒂,造成公共安全危險

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4-28

近來發現有人疑似於非吸菸區垃圾桶任意亂丟未熄滅的菸蒂,造成火災與公共安全危險。依據菸害防制法第 16 條,大專校院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違規罰則(第31條第2項)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鍰。

 

本校依據菸害防制法,校園內除吸菸區外全面禁止吸菸。

吸菸區為標示牌前方四公尺範圍內,地點請參閱衛生保健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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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請維持環境清潔且勿大聲喧嘩,以免干擾校園安寧。

       

    學生宿舍、各學院教室、辦公室為全面禁菸區,請勿放置菸灰缸,請特別留意遵守規定,若被拍照者取證逕向花蓮縣衛生局舉證罰鍰,吸菸者於禁菸場所吸菸,處新台幣2,000~10,000元罰鍰。【檢舉專線03-8230791

 

    肺癌是過去10年國人十大癌症死因第一位,其中吸菸會導致肺癌,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菸品中含一千多種有毒物質,許多癮君子吞雲吐霧享受一時之快,不但對自己種下罹癌因子也讓整個大環境遭到二手菸汙染,是值得重視的議題。

 

    如有菸害防治宣導相關問題,歡迎致電本校衛生保健組(分機2254

    或免付費菸害申訴專線:0800-531531;戒菸專線0800-636363

 

          ~衛保組呼籲全校一起為你我健康來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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