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申請】本校114學年度「張阿尾女士孝親獎助學金」(僑外陸生亦可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04
一、申請受理期限:115年4月1日(三)二、獎勵對象及金額:
1.本校在籍學生(含研究生及僑、外、陸生)。
2.家境確實清寒或家中突遭特殊變故者(另有孝親事實者優先) 。
3.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未有不及格科目者。
4.每學年名額10名,每名5仟元整。
三、檢附資料:
1.申請表。
2.家庭概況表。
3.114-1學期成績單正本(班級排名比)。
(註:班級排名資料請至電子學習履歷系統列印,操作方式說明如附件)
4.清寒證明影本(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證明等)或其他證明。
5.其他孝親事實證明資料(申請類別僅勾選清寒者免附)。
四、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五、收件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業務承辦人:葉俊良先生 聯絡電話:(03)890-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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