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07
各位同學好:
教育部學產基金辦理115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欲申請者請於10月5日(一)前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申請要件:(3項全符合)
1.須具低收入戶子女身分之學生(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且不含研究生、重讀生、延畢生)。
2.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未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3.未領取除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以外之政府其他各類助學補助。
◎提供檢附資料(繳交至生輔組):
1.申請表(如附件-115學年度表格有更新-請勿沿用舊表格)。
2.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前學期成績單(A4大小、一年級新生上學期免審核成績)。
4.匯款帳戶封面(影本)。
*請提供台灣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機構之帳戶封面影本,
除此三家金融機構匯款,均需自付30元匯款手續費,於匯款金額內扣除。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請參閱公告附件或至公告網頁下載。
https://osa.ndhu.edu.tw/p/404-1005-219526.php?Lang=zh-tw
學務處關心您!
★申請表請簽名確認,並將以上資料裝訂完成後繳交, 謝謝!
★未於期限內申請或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同未申請。
若不便親送,亦可以郵寄方式提供上述檢附資料,
郵件收件截止日至115年10月5日(星期一)止(以當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業務承辦人: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李欣橖小姐 聯絡電話:03-890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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