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列席鑑定會議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最後更新日期 :
2015-09-15
一、簡要敘述事故肇事經過,發言重點包括:
1.我方行駛方向及目的地
2.事故如何發生
3.撞擊點(包含現場位置及車輛部位)
4.車子損壞情形
5.路況(號誌、標誌、標線)
二、提供有關證物:
1.照片(車損照片、現場照片)
2.證物(診斷證明、相關證物)
三、詳細回答委(職)員提出之詢問。
四、心平氣和、不意氣用事、不爭執辯論,以維持和諧。
1.我方行駛方向及目的地
2.事故如何發生
3.撞擊點(包含現場位置及車輛部位)
4.車子損壞情形
5.路況(號誌、標誌、標線)
二、提供有關證物:
1.照片(車損照片、現場照片)
2.證物(診斷證明、相關證物)
三、詳細回答委(職)員提出之詢問。
四、心平氣和、不意氣用事、不爭執辯論,以維持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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